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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三中“廉洁校园”制度

作者:shaodongxian     发布日期:2021-11-10     点击: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州、县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县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州、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规定。

   3、廉洁从教,严禁教师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执行上级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例会、业务学习等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