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中、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进校、特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的精神,激励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尤其是班主任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增强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使班级管理工作更趋于规范、科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班主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班主任。
2、优秀德育工作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人员。
3、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均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且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
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
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通。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主动协调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
5、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
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所带班级是一个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和谐集体。
(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中小学德育工作,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在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所撰德育论文获县级以上荣誉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评选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1、近3年因事因病累计离校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违规搞“有偿家教家养”;
4、从事第二职业。
(三)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精神,切实把德育放在首要地位,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德育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规程》,全员德育的氛围浓厚,重视学科德育渗透,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在突出教育重点、完善德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注重道德实践,开发整合资源、增强教育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育人水平,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道德的现状和动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发展的规律,努力开展德育创新实践,认真研究当前德育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密切学校、家庭、社区联系的教育模式,形成学校教育的良好环境。
5、学校校风学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好评。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校园文化积极、健康、向上,内涵丰富,富有教育意义。
6、学校德育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德育工作方面积累的经验在县或市具有示范性作用。
7、重视德育理论研究。学校有明确的德育研究课题,能结合工作实践,组织教师学习德育理论,开展德育研究工作,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形成德育工作理论研讨的制度。近年来有教师德育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1、学校师生有违法犯罪现象;
2、学校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事故受到通报的;
三、名额分配
全县表彰优秀班主任109名、优秀德育工作者4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若干。
四、评选及表彰
1、坚持原则。各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好中选优。
2、评选程序及方法。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经学校推荐,并向全校师生张榜公示。上报名额实行等额报送,任何单位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实行学校自愿申报(两市镇推荐初中、小学各1所学校参评,其余每个乡镇最多推荐1所学校参评),申报单位除填写《邵东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之外,还应递交“邵东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材料(3000字以上,材料后可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及检查各单位德育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并予表彰。
3、及时上报。凡推荐到县教育局参加评选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均应按要求一式一份填写《邵东县优秀班主任审批表》、《邵东县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愿意申报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的请填好《邵东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和“邵东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务必于元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学校评优是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各校要认真组织,坚持标准,精心评选,切实评选出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