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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作者:邵东三中     发布日期:2015-01-15     点击:

关于开展邵东县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高中、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昭阳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的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4〕4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优秀教师。通过逐级评选,评出一批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全省“优课”评选。

   二、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组织,县仪电站具体实施,县教科所和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各单位要提供条件支持,特别是提供录播条件支持,保证质量。

   三、本次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和从晒课中评选“优课”两个环节。参加晒课的教师在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实名登录后,无需另行注册可直接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http://1s1k.eduyun.cn )进行“晒课”。“晒课”的具体操作,详见 “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四、在“晒课”基础上,各单位从“晒课”中评选出“优课”。请各单位依据本次活动细则(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并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 

   联系人:匡灵喻 电子邮箱:hnsdedu@126.com

   附件1. 邵东县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2.邵东县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邵东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 :

邵东县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精神,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根据教育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授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各学校参加本次活动“晒课”的教师应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50%(各单位应“晒课”教师数见附1—1),省示范性高中、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专任教师应全部参加本次“晒课”活动。本次活动将通过学校、县、市州逐级评选推荐,各单位按“晒课”教师数的3%向县推荐县级“优课”,县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向省推荐。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组织,县仪电站具体实施,县教科所和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县教育局将成立由学科专家、教研员、教育技术专家、一线教师等组成的县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将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学科指导和技术支持。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协调电教、教研、信息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提供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本校所有专任教师参与“晒课”活动。学校应采取多种途径提供录播设备,为优秀教师参加“优课”评选提供课堂实录制作条件。 

   县仪电站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技术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安排专人担任本级管理员;教科所要通过工作室等方式为教师提供网络答疑、网络研讨、网络评课等服务;信息中心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学校已经建立的工作室要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并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学校管理员应对本地、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初审操作。县管理员在专家评审、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完成向省级推荐“优课”的操作。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参加晒课的教师实名登录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www.hnzyzx.com)后,无需另行注册可直接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http://1s1k.Eduyun.cn )进行“晒课”。“晒课”的具体操作,详见 “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各中小学校要对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思想性、科学性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布、晒课;网上“晒课”不设数量限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都在网上“晒课”。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应“晒课”教师数3%进行“优课”评选并向县推荐,评选活动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进行。争取我县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每一堂课能推荐1个“优课”参与省级“优课”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优课”评审标准参照附1—2。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拟参加“优课”评选者必须具备)和评测练习等。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高清格式)。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课堂实录的技术指标及制作要求见“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六、活动奖励 

   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及质量等情况(其中,“晒课”的教师未达到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0%的,不参加评奖),评选 “优秀组织奖”并由我局通报表彰奖励。对评上县、市、省、国家级优课的教师给予通报表彰。 

   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奖励可成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各单位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鼓励各单位将本次活动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通过活动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八、时间安排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2014年11月启动,2015年6月底完成。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1日教师在网上“晒课”;2015年5月15日前,县完成评选、向市推荐 “优课”;2015年5月31日前,市完成评选、向省推荐“优课”;2015年6月中旬,省级“优课”评选。

   九、其他事项 

   1.各单位根据我县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 

   2.各单位要对教师进行培训,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 

   3.为确保各级“优课”的质量,各单位应创造条件,满足教师录制课堂实录的要求,并统筹安排技术人员有计划的为教师完成课堂实录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匡灵喻 电子邮箱:hnsded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