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下午4:40左右,我校一名学生家长在进校时不遵守门卫制度,不配合门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辱骂并殴打门卫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门卫管理秩序,在学校甚至社会上产生了较恶劣的影响。
经火厂坪镇综治办、火厂坪派出所、邵东三中三方研究决定,对肇事者作如下处理:
1、肇事家长当面向当天值班门卫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2、赔偿被打门卫工作人员医药费1600元。
希来访者积极配合学校门卫工作,进校时,严格按上级和学校《通告》要求履行询问、查验证件、登记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火厂坪人民政府
火厂坪派出所
邵东三中
2010年5月16日